福建省级财政对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企业实施补助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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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4-14 11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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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的信息,对于符合行业规范条件的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企业,福建省级财政将给予每家20万元的补助。同时,对于年处理能力达到1万吨以上、年再生利用量达到5000吨以上的企业,也将获得相应的补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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